年會,是企業(yè)對員工一年辛勤工作的犒勞,也是回顧成績、展望未來的時刻。通常,年會現(xiàn)場氣氛熱烈,員工們會享受美食與酒水。然而,一旦發(fā)生員工因飲酒過量而傷亡的情況,就會引發(fā)一系列法律問題。下面,我們將分析在此種情形下各方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一
員工自身之責
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理應清晰認知并有效控制自身行為及其可能產(chǎn)生的后果。在年會飲酒的特定情境下,倘若不存在外部強制因素,員工自行選擇過度飲酒并導致傷亡,那么其自身需對這一結果負責。從法律層面來看,個人對自身生命健康權的保護負有首要且根本性的義務。
在實際案例中,不乏員工明知自身患有特定疾病,且醫(yī)囑嚴禁飲酒,卻依然在年會中大量飲酒,最終致使病情急劇惡化甚至不幸離世。在此類情況下,由于員工自身的故意行為,其應承擔責任。實際上,即便存在同桌勸酒的情形,只要員工自身具備足夠的自我約束能力,堅守不飲或適量飲酒的原則,悲劇往往是能夠避免的。例如,有些員工以備孕、遵醫(yī)囑服藥等合理理由堅決拒絕勸酒,從而切實保障了自身安全。
二
同桌同事的責任
No.1
勸酒行為引發(fā)的責任
1、強迫性勸酒的責任認定
強迫性勸酒行為嚴重侵犯了員工的自主選擇權利和人身安全權益。當同桌同事采用諸如“不喝此杯酒,項目參與免談”之類帶有威脅性的言辭,或者以“你喝一瓶,我送你一部手機”等打賭方式,強迫員工違背自身意愿過量飲酒,并最終造成傷亡后果時,勸酒者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這一責任判定依據(jù)侵權責任的基本原理,即勸酒者的不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直接且明顯的因果關聯(lián),其存在過錯。
2、未盡救助義務的責任界定
在共同飲酒這一特殊社交場景下,依據(jù)公序良俗以及部分地區(qū)司法實踐所認可的“注意義務”原則,同桌同事在察覺有人醉酒且出現(xiàn)身體不適癥狀時,有責任采取合理的救助措施。例如,當員工醉酒后出現(xiàn)嘔吐、昏迷等緊急狀況,若同桌同事未能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也未通知公司管理人員或醉酒者家屬,從而延誤救治時機,便可能因未履行救助義務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這種責任并非無端強加,而是源于共同飲酒行為所衍生的附隨義務,其核心目的在于保障參與者的生命安全。
No.2
無過錯則無需擔責的情形
倘若同桌同事在整個飲酒過程中,既未實施任何勸酒行為,又能在員工飲酒時適時提醒適量原則,并且在員工醉酒后積極履行救助義務,如迅速聯(lián)系公司相關人員并準確描述醉酒員工的狀況、果斷撥打急救電話且在等待救援期間采取諸如將醉酒者側臥以防窒息等必要措施,或者親自護送醉酒員工安全到家并交接給家屬。依據(jù)侵權責任中 “無過錯即無責任” 的基本原則,此類同桌同事無需對員工的傷亡承擔責任。
三
公司的責任
No.1
組織者的安全保障義務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98條規(guī)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jīng)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jīng)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惫咀鳛槟陼慕M織者,既然為員工提供了飲酒環(huán)境與條件,便在年會期間對員工負有不可推卸的安全保障責任。
公司有責任對年會現(xiàn)場飲酒情況實施有效管理。例如,可安排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的工作人員,身著醒目標識服裝,在宴會現(xiàn)場定時巡查。一旦發(fā)現(xiàn)員工飲酒過量,工作人員應立即上前勸阻,引導其停止飲酒,并提供蜂蜜水、果汁等醒酒飲品。同時,應為過量飲酒的員工安排安靜、舒適的休息區(qū)域,并密切觀察其身體狀況。若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安全保障義務,對員工飲酒過量情況聽之任之,最終導致員工因飲酒傷亡,那么公司必須承擔相應的侵權賠償責任。
No.2
特殊情況的注意義務
若公司通過員工健康檔案、定期體檢報告或是員工主動申報等途徑,知曉部分員工存在不適宜飲酒的特殊健康狀況,如嚴重的肝臟疾病、心血管疾病等,在年會期間就必須對這些員工給予特殊關注。
在年會籌備階段,建議公司通過一對一溝通方式,向此類員工詳細闡釋飲酒對其健康可能造成的嚴重危害,并明確建議其避免飲酒。同時,在年會晚宴現(xiàn)場,應在相關餐桌上擺放顯著的“此員工不宜飲酒”標識牌,提醒服務人員和其他同事切勿向其提供酒水。倘若公司明知員工存在特殊健康問題,卻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放任員工在年會上飲酒,最終導致員工傷亡,公司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這是因為公司作為活動組織者,有義務充分考量每一位員工的特殊需求,全力保障員工在活動期間的生命健康安全。
四
預防悲劇的措施
No.1
公司層面的預防策略
公司在籌備年會時,應制定嚴格的飲酒規(guī)定,明確飲酒的適度標準,并通過內(nèi)部通知、會議等形式向全體員工傳達。同時,需配備充足的工作人員負責維護現(xiàn)場秩序,一旦發(fā)現(xiàn)員工飲酒過量,立即予以制止。此外,在年會籌備過程中,應全面梳理員工健康信息,對于不宜飲酒的員工,可通過一對一溝通或在座位安排上進行特殊處理,防止其過量飲酒。
No.2
員工個人的防范要點
員工自身應強化自我保護意識,準確了解自己的酒量。在年會上保持理性,切不可因現(xiàn)場氣氛熱烈或礙于情面而過度飲酒。可提前設定飲酒上限,并告知身邊同事協(xié)助監(jiān)督自己。
No.3
同事之間的互助義務
同桌同事應摒棄強迫性勸酒行為。一旦發(fā)現(xiàn)有同事飲酒過量,應及時通知公司相關人員或撥打急救電話,確保醉酒同事能及時得到救治。

總之,員工年會飲酒過量傷亡事件涉及多方責任,唯有各方清晰明確并切實履行自身義務,才能有效規(guī)避此類悲劇的發(fā)生。期望通過本文,能使大家對這一問題形成更為精準、深入的認識,在今后的各類聚會活動中,始終將安全置于首位,實現(xiàn)文明飲酒、平安相聚。
余迪 上海中島律師事務所 律師 yudi@ilandlaw.com 執(zhí)業(yè)領域:商事爭議訴訟與仲裁 公司綜合 投融資及并購 金融與資本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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